考试考核
1.教师岗位
此次公布的教师岗位都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因而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在天津中医药大学校园网公布。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实习考察环节的人选。
2.实验岗位
①笔试
笔试由岗位所属的学院、系部等单位组织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校园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前三名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②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综合测评等形式进行专家打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低于及格分数的应聘人员将不计算最终成绩。笔试和面试各占招聘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总成绩在天津中医药大学校园网公布。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
应聘人员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自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是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最基本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六)考察
应聘人员的考察由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的学院、系部、医院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七)公示 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情况将在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将拟聘人员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拟聘人员须按照学校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同意)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学校实行聘用制,被聘用人员的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