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考核
按照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天津市教委的要求,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要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面试(试讲)、体检等环节,经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确定最终拟聘用人选。
1.应聘教学、科研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的人员,须参加笔试(满分100分)。在报名时间内,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比例达到或超过1:3时,方可开考笔试(达不到1:3比例的,不能开考笔试或核减招聘岗位数量,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专业不受开考比例和参加面试人选的比例限制)。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天津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和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试讲)采用现场授课或考官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笔试成绩与面试(试讲)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依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应聘教学、科研岗位要求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采取现场授课、考官提问的面试方法进行考核(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依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教学、科研岗位的考核时间、考核注意事项、考核结果及查询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随时关注“天津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