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区县建筑管理总站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2号楼5层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承担对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查、考核验收及对工程质量、安全及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为提高区县施工队伍整体素质提供支持等。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天津市区县建筑管理总站招聘专业技术岗5名。
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聘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和其它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5.留学人员不做外语水平要求。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 月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网站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8:30至16:30
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招聘信息中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与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一起发送至邮箱(tjxncjs@163.com),并注明应聘岗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不注明所应聘部门及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发送后关注信息回执若未接到有效回复请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二)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以邮箱或电话形式在电话确认48小时内通知审查合格人员。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试卷命题、组织考试及评分均委托市专业机构进行。
2. 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专业知识。
3.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在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复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需要证明的文件(如职称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查。面试考官由专业机构人员、主管单位、招聘单位及专家等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超过规定入场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在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需要,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二)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照德才兼备、录用岗位要求的标准,对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单位根据需要,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单位根据需要,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23399540 联系人:胡颖
举报投诉电话: 23316312 康宇华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实事求是,提供相应的报名资料。若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获得聘用资格后必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天津市区县建筑管理总站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