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体育局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团泊大道健康产业园体育中心
(三)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单位主要职能:承担团泊体育基地行政后勤管理、运动队服务保障;基地体育场馆、训练场馆的管理、维护、维修。
二、招聘岗位名称、数量及职责
拟招聘9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一)暖通设备维护工程师1人,专业技术岗位,负责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工程师2人,专业技术岗位,从事计算机网络及通信维护,软件开发管理和软件应用工作;
(三)电气工程师2人,专业技术岗位,负责电气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会计4人,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负责统计核算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及团队协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详见《2016年天津市体育局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 8 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和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www.tjtyj.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 12月 9 日8:00至 12月 14日8:00。
应聘人员下载《2016年天津市体育局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后(报名表要求粘贴电子照片,照片大小20K左右),发送至电子邮箱:tuanbo2014@sina.com。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表;
2.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如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命题考试)。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通知地点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费每人45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通过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可按面试实际人数进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而产生的缺额,可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经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后,依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考试费每人45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在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tjtyj.gov.cn)查询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经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医院另行通知。
八、考察
对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向原单位函调、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hrss.gov.cn)和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tjty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2-68376369
监督电话:022-23314216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