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河东区北十五经路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主要承担国家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区级储备粮的定期检验工作;对收获粮食质量安全进行监测等工作,为政府提供第一手粮食安全数据,确保天津市粮食储存安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粮油理化检验员。
招聘岗位职责:负责原粮、成品粮检验;粮油在制品、油脂检验工作。
(二)招聘数量:2名。
三、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水平, 微生物学、化学、分子生物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等相关专业,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本市户口;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熟悉专业英语,熟悉微生物实验相关操作规程,熟悉相关检验标准。大部分时间赴本市各区县储粮点,抽取检验样品,适合男性工作;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粮食局(www.tjlsj.gov.
cn)、津粮网(www.tjgrain.com)网站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集中统一的办法,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48小时之内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结果。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上午8:30至12月18日下午17: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北十五经路13号粮油大厦6楼综合部
(三)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登录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市粮食局网和津粮网,进入“天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公告”下载并打印报名表,按规定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获奖证明、发表论著原件及复印件(此项可自愿);
报名人数与岗位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公布在市粮食局、津粮网。
(一)笔试
1、科目: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共2门。
2、时间: 2016年12月24日(周六)上午9:00——12:00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限为理论考试90分钟、实际操作60分钟,试卷满分各100分。
3、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北十五经路13号粮油大厦2楼会议室
4、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笔试成绩安排报考人员递补工作。
5、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各占50%计入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谈
2、时间: 2017年1月7日(周六)上午9:00——12:00
3、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北十五经路13号粮油大厦6楼会议室
4、面试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面试成绩自动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考察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完成。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粮食局及津粮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市粮食局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27123586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24023100
天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