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南门)
天津市北辰区龙泉道2889号(北门)
3.招聘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上级主管单位: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见附件1: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招聘计划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jchengjian.com)发布。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 2016 年 12 月 9 日至 12 月 16 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后(报名表要求粘贴电子照片,照片大小20K左右),以“姓名+应聘岗位+专业”标注发送至邮箱nycjxy2016zp@sina.com。
联系电话:022-58859725(刘老师)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按照所需岗位招聘条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学院将以电话形式和邮件形式通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资质验证,资质验证需提交的材料将以邮件形式通知。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资质验证的应聘人员由市招聘行业主管部门发放考试准考证。
六、考试
1.笔试
通过资质验证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通知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由市招聘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面试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参加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和各阶段递补环节。
3.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4.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在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jchengjian.com)查询。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根据具体岗位应聘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履行体检程序。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根据具体岗位应聘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履行体检程序。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jchengjia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2.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具体应聘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招聘咨询电话:022-58859725
招聘监督电话:022-58859752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