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若有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单位将根据岗位实际需要,从本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查。面试考官由市科委考官、创业中心考官等组成。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