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遴选资格和条件
遴选范围为肇庆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同时具备以下遴选岗位条件:
遴选 岗位 | 遴选 人数 | 岗位 简介 | 岗位条件 | |||
所学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
应急办公室主任 (八级职员) | 1 | 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应急管理工作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干部身份,5年以上疾病预防应急管理工作经历,现任管理八级以上岗位,或具有公共卫生类副高以上职称3年以上。 |
二、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请报考者持《肇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表)和相关材料在报名期限内直接到肇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地址:肇庆市新元北路6号,联系电话:2823258,联系人:张美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报名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从业)资格证原件(核对后退还)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工作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和联系方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遴选聘用后即构成省政府139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资格审查
由肇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凡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本次考试由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卫生应急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肇庆市新元北路6号肇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会议室。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知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由肇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遴选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肇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录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由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确定拟遴选人员,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二)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遴选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遴选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意见,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五、注意事项
遴选公告和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及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jj.zhaoqing.gov.cn)发布,考试成绩和其他事项在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发布。
六、本公告由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58)2823258
肇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