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记者3名,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一、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责任心强,政治思想好。
2、年龄: 35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中文、新闻学专业。
二、受聘待遇
1、岗位试用期1-3个月。
2、岗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台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正式职工同等待遇。(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并按台方规定享受其它福利待遇)。
3、在韶山市事业单位招考通过后方可纳入事业编制。
三、报名办法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其他说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证件(书)的原件或相关证明,本人简历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2张,于2017年1月10日前到韶山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报名。
联 系 人:王元娥
联系电话:0731-5568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