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11]250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4月25—27日。
资格审查地址: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311室,港城110对面)。
联系电话:85826670。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相关材料
合格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2、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四、成绩查询
四、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jsrsks.com.cn/showinfo.Html?subject_id=19&cctab.id=402881a134c0ecf40134c10333c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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