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2016年秋季申报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
二、领取时间:2016年12月13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三、领取地点:鄞州区教育局四楼4112室(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
四、 领取要求: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领取;若因特殊原因需请人代领,则需一并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领取。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采取集中发证方式,请按时前来领取。若有疑问,请咨询:87525742。
鄞州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