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3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
(二)在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调研、组织协调和执法办案能力;
(三)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中文、计算机及相关专业2名;食品、工商管理、机械工程及其相关专业1名;
(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六)选调成功者必须在我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调动。
三、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个人职务职级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其它反映本人获奖情况和专业特长的证明材料(A4纸张纸质材料)传真或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我局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收到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9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邮编:528500,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57-88613316,传真:0757-88988930,截止日期以投寄邮戳日期为准;或将相关资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fsgmscjgj@163.com。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初审符合要求的,确定考试人员名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五)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