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中华小学隶属昆明市教育局,是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学校位于昆明市呈贡区白龙潭小区,学校总用地面积为50.56亩,净用地面积为36.24亩;学校绿化率为45%,总建筑面积为20348.35平方米。学校曾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单位、全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红旗大队、全国雏鹰大队、全国宋庆龄奖励基金会创新大赛先进单位、省、市、区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昆明市模范学校、云南省红领巾示范学校等称号。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招聘岗位及条件(可加为附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市中华小学 | 音乐教师 | 1 | 本科 | 舞蹈专业 | 具有声乐特长 |
昆明市中华小学 | 体育教师 | 1 | 本科 | 田径专业 | 具有球类特长 |
3、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4、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1)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①时间:5月9日---13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②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2)报名时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写清姓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由学校工作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相关工作。
(4)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1)由昆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准考证领取时间: 5月17日---1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871--5165786
(3)科目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昆明市教育“十二五”规划;《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等规范文件;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
(4)考试时间
时间: 5月19日上午9:00—11:30
(5)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等额面试的情况,可正常进行面试,但考试总成绩须在70分以上方可进行体检考核,如遇末位分数相等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 6月22日前完成(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小组不低于5人。
(4)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自我介绍、说课及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3、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考生查分统一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登记。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871--5165786
(四)考核、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2、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中华小学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中华小学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招聘单位需要说明的事项,可以添加)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方案、招聘简章由昆明市中华小学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0871-3175416(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
0871-3102385(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室)
0871-3192326(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3135506(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昆明市中华小学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