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具体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2)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要求:语文岗位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岗位二级乙等及以上(少数民族相应降低一个等次)。
三、招聘岗位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最低学历 | 专业 | 备注 |
禄劝一中 | 数学 | 1 | 本科 | 数学教育 | |
英语 | 1 | 本科 | 英语教育 | ||
物理 | 1 | 本科 | 物理学教育 | ||
化学 | 1 | 本科 | 化学教育 | ||
禄劝民族中学 | 语文 | 1 | 本科 | 汉语言文学教育 | |
数学 | 1 | 本科 | 数学教育 | ||
英语 | 1 | 本科 | 英语教育 | ||
物理 | 1 | 本科 | 物理学教育 | ||
历史 | 1 | 本科 | 历史教育 |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5月11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禄劝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禄劝县屏山镇桃源巷县教育局原办公楼三楼)
报名咨询电话0871-8911558 联系人:张光元
3、报名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解除合同证明(失业人员)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各一份,(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和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聘用时如不能提供所需证件,将取消聘用资格)。
(2)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3)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所学校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报名。
4、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禄劝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禄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分值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分值占考试总成绩的60%,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分值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笔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禄劝教育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禄劝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领取准考证。
5、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的人员。
6、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方法:说课。主要对考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教学技能、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综合能力测评。
7、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871-8912756)。
8、笔试和面试结束以后,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禄劝教育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考核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考核及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禄劝县教育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任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禄劝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受理及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
七、其他事项
(一)自愿放弃面试、体检、考核资格
1、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2、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考体检、考核资格的,须在体检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下列情况,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监督举报电话: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
0871-8999133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890550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纪委监察室:
0871-891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