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学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集体审核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教师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工作,指导各学科组与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工作,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确保本院复试录取工作有序顺利。
二、各学院先到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2017年申请审核及硕博连读复试套表》,务必于12月14日17:00前向研招办报送本院复试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经研招办审核后,在学校研招网统一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更改。各学院须严格按复试方案组织各项复试工作。
三、时间安排与程序
1.报到时间:12月19日。
2.心理测试时间:12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21:00;测试地点:曾宪梓科学馆3层。
3.体检时间:12月19日下午14:30—17:00,12月20日下午14:30—17:00,地点:学校校医室;体验费75元/人,只收现金。
4.专业面试时间:12月20日—21日,详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5.考生复试程序:考生凭《复试通知书》(2017年申请审核及硕博连读复试套表中自行打印)到学院报到→→参加心理测试与体检→→参加专业复试→→12月31日后登陆我校研招网主页查看拟录取公示名单。
6.12月26日12:00前,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须将下列材料报送研招办:
1)《暨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和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
2)《暨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信息审核表》;
3)考生的复试通知书(全部程序完成并盖章)。
四、审核考生材料
除《2017年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大陆生)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考生报到时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考生须提交: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加盖硕士学习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暨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信息审核表》(见附件)各1份。
2.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加盖硕士学习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原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暨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信息审核表》各1份。
3.其它证明考生优秀的证书或材料,仅供参考。
五、复试内容与要求
1.复试总分为300分。包括外语100分,综合素质100分,研究潜力100分。其中复试总分及格线为180分,外语、综合素质、研究潜力及格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范围比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复试成绩权重为50%。
3.各学院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复试。若专业内按研究方向设置复试科目,可按研究方向组织复试。同一学科(专业或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4.加强复试导师遴选,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各学院要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导师群体作为复试方案的执行者,直接决定选拔效果。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要制订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加强对复试导师的政策、业务、政治、纪律等教育,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提高导师科学选拔人才和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
2)要明确复试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与复试导师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的作用;
3)各学院及复试导师一定要舍得投入时间,为研究生生源选拔投入足够的人力与精力。招生人数多的学院,不能赶时间、挤时间,一定要安排充裕的时间;
4)原则上复试导师应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特殊情况下,可遴选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作为复试小组成员,但不超过2人。
5.各复试小组组长要在复试前组织导师们商议复试程序及考量侧重点,科学提问,翔实记录。充分发挥并规范全体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避免走过场,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7位研究生导师和1名工作秘书组成。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6.每个专业不少于7位导师对考生进行面试,独立评分,去掉总分最高分与最低分,再计算总分平均分。
7.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人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况汇报(PPT形式)。
8.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须遵循以专业为单位,导师群体一起选拔优质生源,待拟录取名单确认后,再师生互选。拟录取名单按材料初审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认。
9.科学布置复试现场,严肃规范。在面试与笔试现场,导师与考生均须关闭通讯工具。
10.各学院要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各学院研管办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三年,以备查阅。
11.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监办及督导委将到各学院巡视,详细检查复试情况。
12.选择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报考的考生只能以统一考试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
13.复试前务必通知到每一个考生,方式有效且能保存记录。如短信、E-MAIL或电话录音,均要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并且要保存到录取通知书发放时。
14.已报名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方式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如若参加博士生统一考试,须提供将申请审核制或硕博连读方式更改为统一考试的书面申请,并于1月10日前将申请递交至拟报考学院研管办。逾期未提交申请者,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关于调剂。
不准跨院或跨专业调剂。
七、监督与申诉。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逐步完善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并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投诉、申诉等事宜,并按要求妥善处理。
申诉及受理程序:考生提出书面申诉→→信访办受理→→研招办→→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研招办→→信访办→→书面回复考生。
申诉电话:
1、研招办85220045,85228526;
2、信访办85220015。
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