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师[2016]14号)精神,学校认真组织了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对申报教师的思想品德情况、学历情况、体检结果、岗前培训成绩、普通话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审核, 学校拟认定以下17名同志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7天,以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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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沈阳理工大学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陈 超 陈 闯 段占强 高景龙 郭 纳
胡 宇 卢 熹 苗 森 牟世辉 潘鑫晨
山 岐 孙旗霞 王 骞 王树涛 王余莲
赵继石 朱 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