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招聘驾驶员公告
根据玉溪市红塔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精神,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建了红塔区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动车驾驶员15名,现就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依据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技术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红塔区城区居住、退伍军人或已在红塔区公务用车平台过渡的驾驶员。
二、招聘条件
(一)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A1、A2、A3、B1、B2机动车驾驶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驾驶员岗位工作,工作认真负责;
2、持有C1至A1机动车驾驶证,驾龄在3年以上,技术熟练,驾驶记录良好;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水平(A1、A2、A3、B1、B2机动车驾驶证的可放宽到初中学历);
4、无不良嗜好,如吸毒、酗洒等。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三年内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的;
2、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正常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高快客运站南行100米),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3室(欧元清,电话:18187711202;唐雯,电话:18088917707);104室(刘婧,电话:18187711201;张莉,电话:18088917702)。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并上交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如实填写《报名表》。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4、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费50元。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统一考试:
1、面试:根据岗位要求,对候选人外形条件,语言能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
2、技术考核:对通过面试的候选人进行驾驶技术考核,考核合格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政审、确定人选: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所有聘用的机动车驾驶员实行劳务派遣,与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用工合作方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2年。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工资待遇为月工资约2500元(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出差补贴、社保五险的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五、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