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场安排
2016年12月15日后,考生可在教育部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北京科技大学考点考场设置于北科大校内逸夫楼 (第001-093考场)、教学楼(第094-112考场)及北科大附属中学教学楼(第113-132考场),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到准考证上指定的教室查看考场。
请各考生牢记所在考场及具体教室:附件1
二、考试用具
除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必备考试用具外,按规定考生还可以凭借准考证说明携带相应考试用具;全国统考科目315(农学联考化学),考生可以携带无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入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允许入场考试。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将加强对考生携带物品的检查。各位考生请不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以免影响考试。此外,根据教育部文件的新规定,考生只准携带1张《准考证》,且《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一经发现,按考试违规处理。
3. 本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北京科技大学考点周边考点较多,易发生交通拥堵,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前往我校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凭准考证可支付现金在我校鸿博园餐厅四层就餐,考生12月24日、25日中午可在我校经管楼(北门旁)的107、201、203、206、209教室休息。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等行为将触犯《刑法》,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请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考试的法律法规、规定和纪律,自觉抵制考试违法行为,诚信应考。
附件
5. 刑法修正案(九)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