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试时间及地点
12月24日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 管理类联考
12月24日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5日 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5日 14:00-17:00 业务课二
考试地点:第一教学楼2-5层(近北京工业大学西门)
12月26日8:30-14:30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考试地点:第二教学楼6层(近北京工业大学西门)
二、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三、 诚信考试
考生应认真履行报名时签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文明应考。
有违反有关考试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至十条等相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四、 温馨提醒
1.考生休息室
第二教学楼407、409、412、414、415、416
开放时间:考试当天7:10-14:00
第二教学楼四层中厅,以及第一教学楼二层、四层东西两侧均设有饮用热水处,考生可自带水杯饮用热水。
2.考生就餐餐厅
北区:第一餐厅(天天餐厅)、第二餐厅、清真餐厅。
南区:奥运餐厅、美食园、风味餐厅。
考试期间,以上餐厅全部对考生开放,可使用现金用餐。
五、 值班电话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值班电话:010-67392533。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