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1.请仔细核对准考证考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有2个校区,分别是沙河校区(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二段4号)和清水河校区(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2.请注意开考时间,2016年12月24日(星期六)至12月25日(星期天),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部分考生只有2个或3个考试科目,请以准考证为准。
特别提醒: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3、考生查看考场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下午16:00—16:40。
二、考场纪律
4、请考生认真学习并遵守《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纪律和法律,务必做到诚信考试。
5、考场实施入场安检,并配有金属探测器及作弊器探测仪,发现任何作弊工具,一律按作弊论处。我校所有考场均已接入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视频巡查监控系统并实时录像,考试结束后还将全部进行视频回放,并对回放过程中发现的违规作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所有违纪作弊行为都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若触犯刑法,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经正式实施,依据相关条款: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我校再次郑重提醒所有考生:自觉守法,诚信考试,切勿作弊!
三、考试注意事项
7.考生应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第一堂课考前40分钟),在本考场前排队有秩序地接受安全检查、查验指纹,并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入场。考生不得着制服参加考试,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8.考生严禁携带文具、手表、手机、耳麦及其他通讯工具(如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自命题科目可按准考证要求携带简易计算器(不带存储、编程、查询功能)。
9.考场挂钟时间仅作参考,考试时间均以铃声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笔,否则按违规处理。
10.考生准考证正面、背面均不得书写任何文字,背面必须保持空白。
11.考试文具由考点统一提供。每科考试结束后须放在桌上,全部考试结束后考点全部收回,考生不得带走考场所发任何物品。
12.机读卡只能用2B铅笔填涂,答卷只能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13.考生领卷后,须首先对照准考证核对是否为当堂考试科目;清点试卷的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试卷(卡)有无破损;开考后才发现异常情况,延误时间不予补偿。凡因不正确填写个人信息、不按规定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4.答案必须写在答卷、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写在试卷或草稿纸上无效。
15.每科考试,考生均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否则视为缺考。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在《考生交卷签名表》上签名后,方可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