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开春,200多位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齐聚北京,参加中央举办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共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计。胡锦涛同志在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3月份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着眼于加快推进现代化、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的一项历史任务。它不仅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更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可以说,它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神来之笔,是惠及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
新农村建设意义何在?
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战略思想。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制定和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采取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快了农业和农村发展,改善了农民的生活。
十六届五中全会立足农村实际,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出发,进一步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它不是一般性的口号要求,而是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在新阶段“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是新形势下破解“三农”难题的战略举措。
建设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但总的来看,农村面貌依然落后。全国目前仍有近4万个村不通公路;一半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3亿多农村人口的饮用水没有达到卫生安全标准;60%以上的农户还没有用上卫生厕所;2%的村庄还没有通电;农村人口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
1978年到2005年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粮食产量由6095亿斤增加到9680亿斤;
肉类产量由856万吨增加到7700万吨;
农业增加值由1018亿元增加到22718亿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增加到3255元;
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的恩格尔系数由67.7%下降到45.5%;
农村贫困人口由2.49亿人减少到2365万人。
古人说:“食为政先”,“农为邦本”。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安天下的战略产业。尤其对我们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农业的安全、粮食的安全至关重要。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只有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才能实现全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建设新农村,是处理好城乡工农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首先从农村展开,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迅速发展,城乡差距明显缩小。但改革重点转到城市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农民增收放缓,城乡收入差距又明显扩大。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有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如果农业发展慢、农村不景气,那就不可能有工业的兴盛、城市的繁荣。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家的整体实力有了显著增强,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因此,必须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快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互促互动、和谐发展。
建设新农村,也是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扩大国内需求,是我国发展经济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当前,我国内需不旺,产能过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消费需求不足。为什么不足?关键就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广大农民收入不高,手中没有钱。目前约占总人口2/3的农村居民,消费支出还不到整体的1/3。若能让这一庞大群体的钱袋子鼓起来,有了足够的购买力,中国农村市场才能真正打开,扩大内需才有了重要的基础。可以说,通过新农村建设,切实促进农民增收,我国经济发展就有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正是在对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深刻认识和把握的基础上,在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清醒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党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吹响了新农村建设的嘹亮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