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类)不多于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六)综合素质高,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计算机软件操作能力;
(七)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
2、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gxbxuwenxing@szft.gov.cn,报名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情况,联系人:徐小姐,联系电话:0755-83871278。
3、报名资料:
(1)《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电子版及有本人签名的扫面件);
(2)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证件电子照;
(3)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扫描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面试时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核验。
(二)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参加面试(请报考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组织考察。到体检合格的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六)研究确定选调人选。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