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请报考洪泽区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的,视为复审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复审时间:2017年1月3日(上午9:00-11:40,下午2:0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洪泽区北京路105号,淮安市洪泽湖高级中学对面。)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拟资格复审人员如实填写《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一份,并按公告要求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学历材料
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考生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考生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进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打印后一并上交。
2、学位材料
要求取得相应学位的岗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的查询结果(当场提交纸质截图)。
3、同意报考证明
A、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B、除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机关事业单位就职的考生须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印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人才服务机构、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关系代理和档案保管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夫妻分居条件须提供结婚证、在淮一方身份证、户口簿和单位证明;
(2)符合父母身边无子女条件须提供父母户籍地派出所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3)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提供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批复;
6、其它材料
(1)报考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苏北计划”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职位代码29001):大学生村官考生须出具区组织部门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证明;“三支一扶”考生须出具区人社部门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苏北计划”志愿者须出具团区委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出具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2)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如: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相关材料(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还须交验原件(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可不交验《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但须在复印件上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字)。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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