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我区城区中小学校“大班额”、“超大班额”难题,经兴宾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兴宾区外财政全额拨款学校在职在编教师选调200 名教师。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范围
来宾市兴宾区外财政全额拨款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单位、岗位和人数
选调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2016年来宾市兴宾区面向区外选调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三、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有合格的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小学、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专业对口(起点学历为中师普师专业的可以选报小学语文或数学岗位)。
6.现为中学编制的教师可以报考中学或小学岗位,小学编制的教师可以报考小学岗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9.所在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至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需提交《2016年来宾市兴宾区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表》(贴相片)一式两份;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含起点学历)、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自上而下装订成册,原件备核验。
3.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3号楼4楼人事股(来宾市中南路329号)。
(二)测试
1.测试方式
直接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
2.测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7年1月18日上午8:00开始,地点设在来宾第六中学(面试具体事宜适时在来宾市人才网通知www.lbrcw.com)。
(三)考核
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最后一位考核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一起考核)。主要考核报考者近三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
通过考核的人员即为拟调人员。拟调人员情况适时在来宾人才网、兴宾区人民政府网、兴宾区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审查不影响调动的,经区人事调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各岗位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选调人数方可开考,否则不开考。
(二)本次选调对象身份为干部,不含工人。
(三)公示前若因考核不合格、自动退出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替补。
本简章由兴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2—4212208/5321050/5321052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