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全国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服务特需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和中国产学研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也是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CDIO工程教育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试点高校之一和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教师近1300人,教授、副教授6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5万余人。现有18个教育教学单位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和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康尼学院。本科专业60个,专业及专业方向77个。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品牌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十二五”重点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优秀学科梯队,1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二等奖22项。拥有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点1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3个,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与实践教育中心12个,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建工程中心、实验中心、实验室45个。学校荣获国家重大科技攻关成果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多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9项。目前,学校已成为国家级机电控制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机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基地。
学校秉承“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弘扬“知行统一、创业创新”的校园精神,形成了“校企合作、产学研相融、注重实践”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鲜明特色。已先后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十万余名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一大批毕业生成为行业领域中的中坚和骨干,毕业生就业率以及就业质量一直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2003年以来,学校年年被江苏省评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荣获“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近年又先后获得“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目前,学校依托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优越的人文、自然环境,积极为机械、电力、核工业及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狠抓“突出一个重点,构建两大特色,实现四项提升”的工作重点,以应用型品牌专业和工程技术特色学科建设为抓手,努力深化内涵建设,不断彰显办学特色,全力开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建设新局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6〕6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成〔2016〕号)的精神,2017年我校继续招收“专转本”学生,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南京工程学院(招生代码1114)2017年面向全省招收“专转本”学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具体如下: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收费标准(元/生·年) | 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
1114 | 南京工程学院 | 01 | 会计学 | 文史 | 5200 | 5605工程管理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4市场营销类、6205工商管理类 |
1114 | 南京工程学院 | 02 | 会计学 | 理工 | 5200 | 5605工程管理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4市场营销类、6205工商管理类 |
1114 | 南京工程学院 | 0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5800 | 5503电力技术类、5802自动化类、5902电子信息类、5903通信类 |
1114 | 南京工程学院 | 04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5800 | 5503电力技术类、5802自动化类、5803机电设备类、5804汽车类、5901计算机类、5902电子信息类、5903通信类 |
1114 | 南京工程学院 | 05 | 软件工程 | 理工 | 5800 | 5503电力技术类、5802自动化类、5901计算机类、5902电子信息类、5903通信类 |
1114 | 南京工程学院 | 06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 理工 | 5800 | 5201公路运输类、5603土建施工类、5604建筑设备类、5605工程管理类、5606市政工程类、5607房地产类、57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
1114 | 南京工程学院 | 07 | 自动化(数控技术) | 理工 | 5800 | 5801机械设计制造类、5802自动化类、5803机电设备 |
注: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数据为准。
二、报考与志愿填报
1、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
2、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能正常毕业。
3、“专转本”考生须对照我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申报相应专业。考生报名资格由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核。
4、志愿填报:“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其中,平行志愿设置A、B、C、D、E五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具体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
三、招生录取
1、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符合报名条件,且达到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专转本”录取名单由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批准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4、对跨类报考、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四、培养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按专业组建新的班级教学,并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学制为两年。
2、办学地点: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3、“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将不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电子注册。
4、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专转本”学生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工科类专业为5800元/年·生,文科类专业为5200元/年·生;住宿费1200元/年·生。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若要求返回原校的,或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校同专业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南京工程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六、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邮编:211167
咨询电话:025-86118008 86118009
传 真:025-86118600
Email:zsb@njit.edu.cn
学校网址:www.njit.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nj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