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州区2016年公开遴选部分区级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经体检、考察,现将进入遴选试用阶段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受理单位:开州区委组织部、开州区人力社保局。
受理电话:52218233(区委组织部) ,52218882(区人力社保局)。
三、公示要求
(一)如认为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遴选的情况,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受理意见单位反映。
(二)反映情况必须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并对所反映问题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对反映可能影响遴选试用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再进行研究是否遴选试用。
附件:进入遴选试用阶段人员公示表
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