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递补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岗位 | 笔试成绩 | 排名 | 备注 |
10404 | 高宇 | 男 | 小学语文教师(二)-02 | 66.5 | 8 | 递补 |
10506 | 白春玉 | 女 | 小学数学教师(一)-04 | 86.5 | 9 | 递补 |
10623 | 田楠 | 女 | 小学数学教师(一)-04 | 86.5 | 9 | 递补 |
10627 | 常悦 | 女 | 小学数学教师(一)-04 | 86.5 | 9 | 递补 |
10909 | 游硕 | 女 | 小学英语教师-07 | 91.5 | 10 | 递补 |
11116 | 鲁萍 | 女 | 小学英语教师-07 | 91.5 | 10 | 递补 |
12724 | 杨施琪 | 女 | 计算机实验(二)-13 | 73.5 | 4 | 放弃递补 |
12804 | 陈碧玉 | 女 | 计算机实验(二)-13 | 69.8 | 5 | 递补 |
请以上递补人员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必须本人亲自参加)。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新慧路1号(海河教育园区管理中心)。考生可在复兴门地铁站换乘655路公交车,在管理中心站下车。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个人报名表中所涉各类证件和证书
3.教师资格证(尚在报考过程中的,提供报考证明及已通过科目的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录用时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4.2017届毕业生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和毕业生推荐表
5.在职人员须提供职称证及教龄或工龄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特别提示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2-28626110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