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核安全综合知识》和《核安全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核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