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114年来,文化积淀丰赡,优秀人才辈出,先后培养了8万多名毕业生。
为了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新途径和符合我校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从2017年开始面向江苏省开展提前招生,以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
注:(1)未参加江苏省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于高职提前招生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提前招生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科目的补考。
二、报名与志愿填报
考生参加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获取普通高考考生号后,方可参加提前招生报名与考试。凡未参加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于高职提前招生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补报名并领取考生号。
(一)报名与志愿填报时间:2017年1月15-20日
(二) 报名与志愿填报方式:网上报名+志愿填报
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三) 报名与志愿填报网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seea.cn/,我校招生网中的自主提前招生专题http://zsjy.ntnc.edu.cn/。
(四)网上支付费用确认:
考生志愿填报结束,还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三门文化科目考试费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成功即完成报考确认。
(五)递交材料:
申请奖励加分的考生,须在2017年1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物流速递EMS,将《奖励加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快递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或现场办理申请)。
学业水平等级级差加分无需考生申请,学校将按照省考试院提供的学测成绩统一在录取系统中进行加分。
《奖励加分申请表》可以通过我校招生网站的提前招生专题页下载。
(六) 报名资格审核:学校将于2月10日前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试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对考生采取“文化联合测试”进行考核。
文化联合测试的形式为笔试,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考试工作由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20日。考生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文化联合测试的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持双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以A、B、C、D四个等级的形式呈现,学校再将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文化成绩等级折算成分数,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A=95分;B=80分;C=65分;D=50分。
五、优录政策
(一) 奖励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情形的考生,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加分(除下列第(1)项外,考生同时符合其他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 根据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除信息技术科目外取最高四门成绩)进行等级级差加分,其中A级每科加20分、B级每科加10分、C级每科加5分、D级不加分(该项加分无需考生申请,由学校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学测成绩等级直接加分);
(2)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学科等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加30分、获三等奖的考生加20分;
(3)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县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加30分、获三等奖的考生加20分;
(4)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每次加5分,总加分不超过20分;
(5)持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加30分、持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20分。
备注: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二)工作流程
(1)考生申请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完成提前招生报名工作后,于2017年1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物流速递(EMS)向我校招生就业处邮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奖励加分申请表》,考生也可以直接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时孙楼103室)现场办理申请手续,过期不再受理。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级差加分无需申请,学校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测成绩,在录取系统中统一加分。
(2)学校审核
考生申请截止后,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优录考生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奖励加分条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自主提前招生专题网页进行公示,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执行。
(三)其他工作要求
考生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1)参加文化联合测试考生的总成绩 = 文化联测成绩 + 奖励加分
说明:学校将对考生语、数、外三门文化测试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其中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
(二)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奖励加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三)其他要求
(1)普通文理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未达到4C1合格不予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的具体情况,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可对科类与专业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七、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月15-20日
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考试费,学校审核报名资格
1月22日前
邮寄(邮政物流速递EMS)加分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2月24日前
报名资格审核
3月5日前
确定经公示后的奖励加分考生名单
3月18-19日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各省辖市考点)
3月20日
文化科目联合测试(各省辖市考点)
4月10日前
发布文化联测成绩,供考生查询
4月11-18日
加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
4月20日
所有类型考生成绩查询
4月底前
预录取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提前招生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其他相关事宜
(一)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提前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地位完全等同。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入校时学校还将组织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提前招生专题网站,学校将及时通过该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十一、附则
本简章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公布实施,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查阅学校自主提前招生专题网站。
十二、联系方式等
学校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邮编:226016)
咨询电话:0513-55092012(兼传真)、55092011
学校网址:http://www.ntnc.edu.cn/
电子邮箱:yhs8339@163.com
提前招生专题网站:http://zsjy.ntn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