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石林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其中管理岗位7名,专业技术岗位62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18—35周岁(1977年8月31日—1994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石林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石林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依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修订)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在职人员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证件材料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受理委托代报和网络报名等方式,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对自己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有不真实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12年5月24日至5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窗口(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石林中路124号民族体育场);无窗口的在石林县就业局大厅设置的报名点(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石林中路122号民族体育场)。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2012年毕业生须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和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
(3)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
(4)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背后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6)《石林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7)《石林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二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指导。每个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12:00点前;地点:石林县行政中心336室(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报考岗位代码为01——26的考生,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等。报考岗位代码为27——33的考生,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相关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专业基础相关知识占70%;报考岗位代码为34——52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卫生医疗基础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卫生医疗基础知识占7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时间:2012年7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等额面试,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类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试方式和科目:报考岗位代码为01——33的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内容为综合性知识;报考岗位代码为34——52的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和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性知识和专业技能。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进行发布和公示。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和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五)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考试用具。报考岗位代码为27——33的考生,笔试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
五、考核、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考核及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如果同一岗位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核及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核、体检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发布。
六、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O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和滇发改费昆石〔2011〕第024001号规定,考生报名时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每次收取面试考试费50元。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简章由石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监督电话
石林县监察局:0871-7796277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7796492
附件:
1.《石林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3.《石林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石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O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石林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在线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