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7年博士研究生基本材料提交工作已于2017年1月8日截止,材料经汇总审核后说明如下:
1.缴费成功考生的纸质版基本材料均已进行审核,现仅公示不合格材料,请见附件1;
2.信息简表共5页,最后页须本人签名,须提交原件;
3.思想政治情况表中的报考类型请严格按照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来选择,不能有涂改,并加盖单位红章(与报考信息中的档案所在地一致),须提交原件;
4.请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务必提交少干登记表原件;
5.在读证明须提交单位盖红章的原件。报考专业学位的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硕士学位为专业学位,须提交在读证明,上面明确标注“硕士学位类型为专业学位”;②硕士学位为学术型,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注册证的复印件。
6.成绩单须为原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室红章以证明和原件一致。
7.对于外语成绩单遗失情况,须提交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成绩证明。
请各位考生参考以上7点说明,严格按照审核结果要求完善材料,将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研招办邮箱:bucmbs@163.com,并于2017年3月10日现场确认时将原件带来审核。(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寒假放假日期为1月16日-2月15日,请各位考生安排好咨询时间,寒假期间相关事宜可发送电子邮件至研招办邮箱:bucmbs@163.com进行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