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
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人才选拔的重要举措,是继公务员实行考试录用制度之后,一项深得民心的“阳光工程”,其突出功能是以“公”为本,即充分体现机会公平、规则公正、过程公开。为确保这项制度的社会公信力,今年我们修订出台了《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并配套拟订了本面试测评暂行办法,主要目的:一是促进考试规范,构建公平格局;二是严格加强管理,提高招聘公信力;三是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益;四是提升面试水平,提高招聘质量。
面试测评暂行办法共十章五十一条,规定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适用范围、组织机构、操作程序、工作人员职能职责以及纪律监督等,本暂行办法实现了对操作规程的标准化管理,便于操作的同时也利于监督,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面试工作由哪里组织?
《暂行办法》规定:省级事业单位的面试测评原则上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州(市)、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原则上由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或委托州(市)属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政府所属人事考试机构、人才市场可受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委托提供面试测评服务。
二、面试的程序有哪些?
《暂行办法》规定:面试测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面试方案;
(二)命制面试试题及相关测评材料;
(三)成立面试考官小组;
(四)组织实施面试;
(五)公布面试成绩。
三、面试的方式有哪些?
《暂行办法》规定:面试测评方式由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确定,其中,管理岗位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知识笔试、专业测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工勤技能岗位可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四、哪些人可以成为考官?
《暂行办法》规定:面试考官主要从以下人员中产生: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的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行业内知名专家学者;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业务骨干。
五、如何抽取面试考官?
《暂行办法》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级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库,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库。面试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聘工作需要可申请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考官。
六、如何保证面试公平、公正?
《暂行办法》规定:
一是随机抽取面试考官人选。由人社部门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二是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三是实行监督制度。每个面试考场都设有监督员,监督员负责及时纠正有碍面试正常开展的行为,对评分显失公正的考官提出警告,并责其改正,仍不改正的,及时向面试领导小组报告,建议撤换考官;
四是实行纠错机制。对于评分显失公正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经调查核实后可以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必要时可以重新组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