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红塔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拟面向红塔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系红塔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近两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年龄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红塔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督查检 | 3人 | 40岁以下 | 男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4日 —5月25日
报名地点:红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玉溪市玉兴路68号)
2、实行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察调动
1、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回避等情况,由考察小组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和选调建议。
2、经考察后确定选调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