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前一天(2月20日)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2月21日体检当天不要吃早餐。
2.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局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进入体检者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及时接到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复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体检结束后的有关体检结果由体检医生统一收取,不允许本人带走。
4.如出现人员递补,将电话另行通知,其体检要求按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