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网报系统中获得我所报考资格确认的考生(请登录博士报名系统确认准考资格),按以下时间到北京参加考试(未获得报考资格确认的考生请勿来京考试)。
一、 时间、地点
1.3月9日8:30—15:00,考生凭身份证到我所东楼六层2602会议室领取《准考证》,请携带智能手机进行心理测试。
2.考生须亲自领取《准考证》,不能代领;不按时领取《准考证》或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办不予安排考试。
3.3月11日、12日考试(11日上午考外语,11日下午和12日上午考业务课)
4.考试地点:东楼六层2602会议室、东楼四层2421会议室、东楼二层2209会议室。
5.考场座位分配于3月11日考试前在东楼一楼大厅公布,请届时注意查看。
6.3月下旬,阅卷、统计分数。
7.4月,公布考试成绩,划定进入复试分数线,组织进入复试的考生面试和体检。
8.5月,开展录取、调剂等工作。
9.6月上旬,拟录取考生调档、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住宿
为方便考生住宿,特提供以下住宿信息(考生食宿费用自理),请需住宿考生尽早电话预定宾馆。
三、其他说明
1. 考试期间不提供用餐,请考生自行提前安排。
2. 复试分数线划定后,有关复试和体检事宜,招办将电话通知进入复试考生,并在地理所网站公布名单,请注意手机保持开机状态并及时查看网站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