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主要负责辖区内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承担辖区内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委托的质量检验;开展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质量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和药品基础测试的科研工作;指导本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提供本辖区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和反馈药品质量信息。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为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7个,名称分别是:办公室、食品检验室、中药检验室、化学检验室、药理室、抗生素室、业务科。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财务岗 | 1 | 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 会计学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财务岗 | 1 | 国民教育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 会计学 | 有5年以上会计从业经历,持有会计证和助理会计师及其以上职称 |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文秘岗 | 1 | 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 文秘、新闻学专业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计算机岗位 | 1 | 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 计算机应用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食品、药品检验岗位 | 7 | 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 药学、化学、生物学专业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或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传真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5月31日至6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570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承诺书》1份。
5、联系人: 易彦辰 联系电话:0871-3963318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等网站下载填写打印《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各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报名。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传真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经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初审后,须在2012年6月22日之前持报名材料原件到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进行复审,传真报名材料与资格复审时提交的原件不一致的不予报名,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名人员发给准考证,请本人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具体为:政治、时事、法律、管理、食品药品检验相关法律法规。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综合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应当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 0871-3162279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871-3192326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871-3963318 。
附: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