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易门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2012年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易机编〔2012〕18号)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易门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易门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监督员3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易门县户籍。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2012年及以前医学、药学类专业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至5月30日8:0 0—11:30、 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象山路16号),联系电话:4967669。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毕业生持推荐表报名,推荐表须附有学校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各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每位报考人员交报名及考务费100元,进入面试者另交面试考务费50元。
4、资格审查:由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进行。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1、笔试内容:所报岗位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8:30—10: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内容:考察考核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及综合分析能力等。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生于2012年6月15日到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象山路16号)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办法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的比例应分别达到3:1方可开考,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达不到3:1,则招聘岗位数按3:1相应递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6月17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栏分别公布。
2、面试:面试按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若各岗位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成绩于当天公布。
3、拟聘人员的确定:根据所设招聘岗位,按所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70%和面试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若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者,依据笔试成绩最高者确定。
4、体检: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政审:对拟聘用人员提交公安部门进行政审。
6、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若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所缺岗位人员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7、聘用及管理: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聘用管理及人事代理,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开招聘易门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在县人大、政协、监察、保密等部门的直接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七、未尽事宜,由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易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易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