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考生成绩复查工作的通知》(市研招办[2017]2号)有关接待考生复查初试成绩的规定,为做好考生成绩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1日,每日8: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任何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只能查询有关科目大题得分。
三、考生复查各统考(联考)科目与自命题科目成绩时,应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敦品楼201)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身份证和准考证后,方可复查。
四、违规考生的相关违规科目一律不接待成绩复查。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