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全区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条件
详见《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
二、选调对象
(一)在从化区各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科员中选调。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愿意为我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服务,并符合选调条件及要求的公务员。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公务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人选:①有受党纪政纪处分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的;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处于刑事处罚期间,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④试用期未满的;⑤存在《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办公室。(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社保中心三楼。)
3.报名要求及需携带资料
①报名时须报名考生本人,持事先填写好从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的《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和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如条件不符,不予报名。
②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单位同意选调证明原件和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单位盖章确认)。
③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
④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选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的,即时终止考生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开招录公务员体检工作进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用人单位成立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拟选调人选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选放弃选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7962212),负责对本次选调的政策解释工作。
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7年2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