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提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时间:2月21日至22日
2. 提交地点:行政楼603室。
二、材料整理要求
1. 申请人根据本人申报类型,严格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公布的豫教资办〔2016〕8号文件(http://jszg.haedu.gov.cn//2016/12/14/1481706449729.html)和豫教资办〔2017〕1号文件(http://jszg.haedu.gov.cn//2017/01/04/1483518276563.html)要求整理认定材料,不合格材料不予接受。
2. 上述申请材料须装入粘贴封面的档案袋,封面模板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在《申请表》照片位置处重复粘贴本人同版照片。
2. 《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学院党委负责鉴定并加盖公章。
3. 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须缴纳面试测试费(每人278元),由学校代收代缴,提交材料时一并缴纳。
4. 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以参加直接认定,但须提交博士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可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获得(http://www.cdgdc.edu.cn/)。
5. 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任课教师提供加盖教务处公章的课程表,暂时无课专任教师可提供带有“专任教师”字样的协议书。
6. 关于高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后未打印申请表问题的解决办法见河南教师资格网公告(http://jszg.haedu.gov.cn//2017/02/13/1486971608487.html)。
7. 我校于3月1日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教育厅,各单位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认真把关,通知相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
8. 未尽事宜请联系:冯 霞 电话3040109 张兆沛 电话3040342
人事处
2017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