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办法:面试在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学校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专业加试、课堂教学(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各招聘单位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2、面试时间
2017年3月1日—3月26日(各家单位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
3、面试成绩
面试的各项考核分值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具体形式、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中各项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