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事招公告核﹝2017﹞10号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宁事招公告核﹝2016﹞55号)有关要求,经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建邺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5名编制内新教师,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和《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招聘条件,并取得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6年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特殊教育学科的,须是特殊教育专业的2017年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师范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各学校招聘学科及数量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jhrss.gov.cn)、南京市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jjyld.gov.cn)、南京市建邺教育信息网(www.jyedu.cn)发布。
(一)报名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在四城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选择1个学科(专业)的岗位报名参加面试。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建邺区招办(水西门大街76号)
联系电话:025-86520921、87778242
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2017年南京市四城区新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证(同意面试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其他能反映本人学业成绩和表现的有关材料(含学习成绩单,本专业的各类获奖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2016年毕业的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南京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笔试成绩合格证(同意面试证明)须提交原件,其他材料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考生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
(1)四城区考试合格证选报专业必须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2)必须由毕业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
(3)请考生下载 “南京市建邺区2017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一份)带至报名现场。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及面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3月7日在南京市建邺教育信息网(www.jyedu.cn)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在区人社局和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按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及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和试教两个部分:
1、综合面试(含技能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含学科技能)。
2、试教: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综合面试和试教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
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学科/专业)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建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被聘用的新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2017年秋季招生实际规模、各学校教师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工作,进行选岗。
四、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87778242
建邺区人社局 025-87778221
监督电话:建邺区教育局监察室 025-87778707
建邺区纪委 025-87778720
本公告由建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