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答:不能。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于2017年2月24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认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