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网络信息技术中心将于2012年5月至8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3.对党忠诚、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历史清楚,遵纪守法,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强。
4.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身体健康。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网络安全岗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计算机专业 | 招聘岗位为涉密岗,限昆明市户籍(含昆明市生源),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通过CCSP、NISC、NSACE、INSPC、CIW认证者优先。 |
网络维护岗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计算机专业 | 招聘岗位为涉密岗,限昆明市户籍(含昆明市生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网络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及通过CCNA、HCNE认证者优先。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在职人员无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受理委托代报和网络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对自己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有不真实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至6月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人事处(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5号楼201室)。
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电话:0871-3163639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2012年毕业生须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网络工程师等;
(3)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
(4)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后注明姓名);
(6)《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网络信息技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填写)一式两份;
(7)《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网络信息技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填写)一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6月21日至6月22日上午12∶00前;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5号楼201室(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人事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公共知识为:政治、时事、法律、管理、历史、昆明时政等相关知识。参考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用教材-综合知识(2011-2012)》(云南大学出版社发行)。
专业知识为:IT网络相关知识。参考资料为《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网络工程师考试教材》,华为认证网络工程师考试《HCNE教材》。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二)政治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政审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选。政审工作由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政审情况报上级普通密码管理部门。政审按特岗涉密人员标准进行,并填写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政审结束后,根据政审结果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综合性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
3、面试时间、地点和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六、体检
(一)体检由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不合格人员,由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政审情况、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政审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政审、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由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3168134
昆明市纪委第一纪工委:3962378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92326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