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市编委会同意并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市决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高中教师63名、特殊学校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7年北流市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14日。
面试时间:2017年3月15日(早上8:30开始)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雁山校区)
四、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因学校原因暂不能提供者,需在毕业报到时提供,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4.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
5.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6.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具有积极进取精神和团队拼博精神,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
五、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市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习成绩、学校鉴定意见、获奖情况等原则上按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生源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则全部进入面试。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为合格,方能签约;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70分)以上为合格,方能签约。
2.面试。招聘工作组现场进行面试。面试由主考官和应试者进行问题交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和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确定签约人员。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协议人选,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与应试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4.考察。考察工作由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考核主要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报名资格复审等政审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
5.体检。体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为聘用对象。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如签约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中途放弃资格的,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6.公示。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由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或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信息公布栏公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由北流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七、纪律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
0775—6399207(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流市教育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