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家风问题,多次要求领导干部“修身齐家”,培育良好家风。十八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党员干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为何要如此重视家风?从历史来看,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关系到家庭和睦,关系到社会和谐,关系到下一代健康成长;从“从严治党”来看,党员干部的家风建设,则关系党风、政风,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的重要原因。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人的腐败,都带有“全家腐”甚至是家族式腐败的特征。事实证明,没有淳厚家风,往小了说,会使一个家族分崩离析;往大了说,会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因此,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良好家风既是砥砺品行的“磨刀石”,也是抵御贪腐的“防火墙”。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都对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提出了要求、划定了底线。领导干部要把“修身齐家”作为必修课。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孝顺父母、夫妻和睦、重视子女教育、远离低级趣味,为家庭成员作出表率。
培育良好家风,党员干部不仅要自己做到不搞特权,还要严管亲属子女不搞特权。必须摒弃“封妻荫子”的落后思想,改变“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传统陋习。要掌控好亲属子女经商情况,确保不违规、不逾矩,守好亲情关,正确处理公与私、情与法的关系,不要在亲情关上栽跟头。
各级党组织在家风建设中也应积极有为,在促使领导干部重视家风、建设家风上发挥作用,尤其在监督执法上下功夫。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纵容、默许亲属子女利用自己职权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的领导干部,进行严厉处分;对管理、约束亲属子女不严、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品行不端、违背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领导干部,予以调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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