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于2017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并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笔试考务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报考城区高(完)中专业教师岗位的报考者,请在“考生备注栏”中注明“报考浦城县城区高(完)中教师岗位”,未注明者视为报考乡镇中学教师岗位或审核不予通过。
▲报考城区梦笔学校初中部专业教师岗位的报考者,请在“考生备注栏”中注明“报考浦城县城区梦笔学校教师岗位”,未注明者视为报考乡镇中学教师岗位或审核不予通过。
▲报考城区小学专业教师岗位的报考者,请在“考生备注栏”中注明“报考浦城县城区小学教师岗位”,未注明者视为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或审核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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