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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南京二十九中有学生家长反映,该校实行高三年级学生家长轮流替代老师进行监考、自习课值班。这一做法引起很大争议,但校务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称,由家长值早班、替监考、值晚自习等是由家委会研究决定的。学校并没有强制要求。但实行后,有些家长觉得促进了家校互动,有些却觉得难以接受。
综合分析
诚然,让家长代老师监考,或值守早晚自习,并非是没有益处的:可以让家长通过体验考试时的紧张氛围,感受到孩子们的学习压力,从而正确地对待自己的孩子,不过度施压、不过度放松;可以通过值守早晚自习,体会到教师的辛勤付出,从而对教师多一些认同与尊敬;让家长适当介入到学校的教育与管理中,也符合“开门办学”的现代教育理念。
但是,监考、值班,这些原本应由老师来承担的事务性工作,结果由学生家长替代,并以制度的形式得到固化,显然极不合理。
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家长增进对学校工作的了解、理解和监督,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从初衷上讲,这样的制度设计并无问题。毕竟,好的教育离不开家校的互动,也需要家长全面参与。家委会的介入与参与,让学校的办学更开放、民主,同时也能发挥家长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由客体变主体,由被动变主动,从而为学校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
不过,家长只是间接的参与者,不应该成为直接的管理者。这是基于其自身定位的需要,也是出于维持教育的秩序需要。术业有专攻,让家长直接参与学校管理,并承担大量事务性工作,比如值早班、替监考、值晚自习等,属于明显的责任转嫁。这既与家委会设立的初衷背离,也与间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目的相违背。
参考对策
总结,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只有互相结合、补充,才能形成更良好的教育环境。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学校教育主要是学习知识和培养能力,是孩子社会化的过程。家庭教育主要是对孩子的性格和品质进行塑造,是个性化的过程。二者都要遵循教育规律,但是教育的目的、方式、主体客体等都不一样。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只有互相结合、补充,才能形成更良好的教育环境。但是,结合和补充并不是模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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