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主管并参照区属部门内设机构进行管理,负责我区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拟在全国范围内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职位 代码 | 选调职位 | 职位 描述 | 选调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001 | 科员 | 现场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测试等工作岗位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 分析化学(A070302)、精密仪器及机械(A080401)、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A080402)、应用化学(A081704或B070302)、环境科学(A083001或B082603)、环境工程(A083002或B082602)、环境科学与工程(B082601)、化学(B070301)、辐射防护与核安全(B082302)、测控技术与仪器(B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B080301) | 1、有1年以上环境监测工作经验; 2、文字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较强; 3、已完成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 |
说明:年龄和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二、选调职位及条件
备注:正在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察的,违反计划生育和有关规定的,以及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均不列入公开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
按照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择优选择与职位需求和条件相匹配的人员,合则约谈。确定人选后进行体检、考察。体检由我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负担。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有关转任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实行递补。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者可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11日至2017年3月17日,现场报名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星期六、日除外。
2、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本公告列出的条件和要求,填写《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站邮箱或现场递交材料。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现场确认报名成功。报名材料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报名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55号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报名邮箱:908205537@qq.com。
联系电话:0757-22380399。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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