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如放弃某一环节的,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城乡规划设计院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详见《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城乡规划设计院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5.《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禁考期限未满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时间:2012年5月28日。
招聘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上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采取一种方式报名。此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及考务费。
1.网上报名
时间: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14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应聘人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城乡规划设计院工作人员报名表》、《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城乡规划设计院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以“本人姓名”(如“张三”)命名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sxcxghj@163.com。
2.现场报名
时间:2012年6月10日至2012年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应聘人员直接到金沙县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城关镇光明路36号民政局大院内)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金沙县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于2012年6月19日发布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
六、考试考核
(一)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全部应聘人员列为考核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则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试。
面试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6月29日当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全部应聘人员列为考核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如考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考核对象。
1.考核工作由金沙县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材料、个别谈话、实地访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学习、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通过考核,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核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撰写考核材料。
2.列入考核对象的应聘人员在考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籍档案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的证明材料;
④已婚人员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如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如有应聘人员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从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如有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八、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行文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十二、成立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城乡规划设计院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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